泉州市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局關于進一步督促裝配式建筑項目申報施工階段評價的通知
各縣(市、區(qū))住建局,泉州開發(fā)區(qū)、泉州臺商投資區(qū)住建主管部門,各有關企業(yè):?
根據《福建省裝配式建筑評價管理辦法(試行)》(閩建〔2020〕4號)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,我局于3月20日下發(fā)《關于督促裝配式建筑項目申報施工階段評價的通知》后僅有9個項目主動申報裝配式建筑施工階段評價,2022年12月底前已竣工的項目中仍有45個項目應報未報,請各縣(市、區(qū))住建主管部門加大力度督促項目建設單位按照《裝配式建筑施工階段申報時間安排表》的安排(詳見附件)如期申報裝配式建筑施工階段評價。?
2023年以后竣工的裝配式建筑項目超過《辦法》規(guī)定時限未報送施工階段評價的,我局將不予受理該項目的施工階段評價。2022年12月底前竣工的項目逾期未完成評價的,我局將暫停受理項目建設單位后續(xù)報送的裝配式建筑評價工作。對違反有關規(guī)定未能履約的,我局將對建設單位及施工企業(yè)給予通報并抄送有關部門依法處置。?
附件:裝配式建筑施工階段申報時間安排表?
泉州市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局
2023年5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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裝配式建筑施工階段申報時間安排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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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責任編輯:何雯麗)